事件曝光后,涉事店铺客服辩称“我们赞助了节目的,是有使用权的”,试图以“节目赞助”为由模糊授权边界。然而这种说法很快遭到网友驳斥:“赞助节目就能用明星肖像做商品宣传?这是偷换概念!”更讽刺的是,淘宝平台仅轻描淡写回应“相关部门正在处理”,既无道歉也无实质性措施,这种“高高在上”的态度引发舆论不满。事实上,类似侵权并非个例。此前海南海口一抖音商家擅自使用演员肖像宣传包包,最终被判赔偿20万元,这正是《民法典》第1019条“未经同意不得使用肖像”规定的明确实践。
刘嘉玲此次强硬维权,不仅是为丈夫讨公道,更撕开了电商平台监管漏洞的口子。有律师指出,明星肖像权纠纷中,平台常以“技术中立”为由逃避责任,但根据《电子商务法》,平台对商家资质和广告内容负有审核义务。如今涉事商品链接虽已下架,但消费者更关心:还有多少未被发现的“虚假代言”在误导购物?这对相伴三十余年的夫妻,用行动提醒所有人:面对侵权,沉默只会纵容更多违法。正如网友所说:“支持刘嘉玲!维权不是明星特权,而是每个公民的权利。”
在这个流量至上的时代,商家想借明星效应引流无可厚非,但必须守住法律底线。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,都应牢记:肖像权不容侵犯,消费者更不该被欺骗。此次事件也给所有商家敲响警钟:与其耍小聪明打擦边球,不如踏踏实实做产品——毕竟,诚信经营才是长久之道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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